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关于征求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意见的通知
各委员、各有关单位: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列入2004~2005年国家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现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征求意见稿)》送发给你们,请认真填写附件2,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理由,并请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寄回标准起草组(电子版请发E_mail)。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职业卫生所
邮编:100050
联系人:杜燮祎
联系电话:010-83132043 83132985
传真:010-83132985
E_mail:nohsc163@163.com cdcadmin@163.com
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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