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负责落实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强本科室内部安全生产建设,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规范、保障到位。对各类生产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完好有效。 三、严格执行《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6-201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DB36/ T1086-2018),各科室要严禁在走道、疏散楼道、安全疏散出口堆放物品造成安全通道堵塞,禁止将疏散楼梯门、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锁闭,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全天候畅通无阻。 四、保证本科室各种用电设备、仪器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五、办公室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酒精炉和煤油炉等灶器。 六、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 七、严禁电动车辆在办公区域内充电,将统一停放在职工车棚内,每日下班时指定专人负责关闭车棚电源。 八、实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整改跟踪制度,杜绝虚报、谎报和隐瞒不报,按照“四不放过”,整改期间,做到“五到位”原则。严肃查处瞒报、虚报责任者,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九、各科室的消防监督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检查维护本科室区域内各类消防器材、设备、通道畅通等)。 十、坚持对本科室重点地区(部位)进行梳理自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日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科室相关场所关闭总开关切断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总务科 202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