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职防业字[2009]5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卫生厅法监局“2009年全省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预通知”要求,由我所承办的这次培训班定于2009年10月下旬在南昌举行。请通知你单位有关人员按时按期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1期:全省第八期尘肺病诊断及从事粉尘类作业人员体检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2009年10月20-22日(19日下午报到)。
第2期: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粉尘类作业人员体检)培训班,2009年10月23-25日(22日下午报到)。
第3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2009年10月26-28日(25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惠苑宾馆(南昌市福州路4号,27路车到省口腔医院下、2路车到省中医院/二附院下,总台电话:6221140)
三、证书与学分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同时给予省级继续教育学分(自愿申请)。
从事或拟从事职业病诊断,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可申请省卫生厅法监局统一组织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规定申报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四、培训班收费
培训费500元/人/期,资料费150元/人/期;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培训班回执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2009年10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回执回复会务组,逾期未复不予接待。(注:预备通知时已回执的人员不用再回复)。
2、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613714(或传真) 刘永泉 徐宇萍
电子邮箱:jxslws@163.com
附件:培训班回执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卫生厅法监局,各设区市卫生局
附件:
培训班回执
联系电话:0791-8613714(或传真) 电子邮箱:jxslws@163.com
联 系 人:刘永泉 徐宇萍
主题词:技术服务机构 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班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法监局,各设区市卫生局
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 2009年9月27日印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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